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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诉陈晓侵权案争议:未违法 但背德
2018-01-05 13:24   中国家电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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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国美诉陈晓名誉侵权索赔4900万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最终驳回了国美的诉求。北京三中院的判决,让人们再次想起了消失在大多数人视野之外的陈晓。

法律判定陈晓虽未违法,但陈晓的行为背德

此案中,国美称前董事会主席陈晓离职后向媒体发布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言论,在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讨回了1000万元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再诉陈晓,索赔经济损失4900万元,并要求陈晓通过媒体道歉三次。

很难用一纸判决书来判断陈晓和国美之间的宿怨,但是陈晓和国美之间所引发的“高管(或者职业经理人)与企业(创始人或者大股东)存在的契约关系”依旧值得深思和探讨。

据公开报道,陈晓在离职时曾与国美签订了一份《协议》,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发表或公开其他国美电器股东董事及高管没有公开的资料,包括集团任何成员经营策略资料等,不对任何人发表任何不利于其他董事、公司高管及公司的不利言论和评论等。为此,国美向陈晓支付了1000万元税后对价款。

陈晓应该非常清楚作为职业经理人要遵守的契约精神,并且对于他跟国美之间达成的协议在自己离职后也该心存默契去遵守。但是最终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何种心境,涉及国美公司的一些负面信息还是经由陈晓之口外泄被媒体报道了出来,并对国美这家上市公司造成了实际性的负面影响。

据悉,在媒体报道刊登后,国内外媒体大量转载和报道,导致国美在港交所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价在复盘后连跌两天,市值损失达30多亿元港币。此外,国美旗下约1400家国美电器门店的日常经营也遭重创。“国美电器”的品牌形象及声誉也因此受到极大损害。

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称陈晓违反了《协议》的承诺,向他人披露了国美的相关资料,依据《协议》约定,陈晓应向国美全额退还1000万元。

有人认为,作为一个成功的职业经理人应该至少具备十项基本条件,即所谓“四能”、“三素”、“双赢”、“一心”——,这十点缺其一就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高级职业经理人。“四能”即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三素”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个性化因素,“双赢”强调不要一味追求己方利益最大化,“一心”强调职业经理人要一门心思放在企业经营上。

如果从这十个方面衡量,显然陈晓最缺乏的是道德素质、双赢以及一心。

从基本证据和法律要件上,可能因为种种问题,北京三中院无法认定陈晓侵权,但不侵权并不等同于其行为合法、更不等同于其行为合理。关于这起案件,一位零售企业的高管表达了他的看法,“法律判定陈晓虽未违法,但陈晓的行为背德。陈晓曾经位居国美董事会主席,是身份不一般的高管,根据契约精神,即使离职也该懂得三缄其口。然而陈晓的行为与他董事会主席的身份非常不符合”。

在国美那段大股东与小股东争夺控制权的历史中,作为职业经理人的陈晓,并没有选择通过管理层收购的方式去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而是选择了与自身利益为先的小股东的联合。在这件事上,陈晓又缺失“双赢”、“一心”的条件。

没有陈晓的这些年,国美开启新零售大布局

陈晓下课之后,国美开始了大规模的互联网化转型。国美 每年都在顺应零售环境的新变化而推动国美一轮又一轮的战略转型升级和新零售的布局。

2012年12月25日,国美发布了以满足消费者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多方共赢为基础,推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核心战略。2013年国美重新回到了盈利轨道,上市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564.01亿元,同比增长10.38%,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8.92亿元,同比扭亏,较上年同期增长222.53%,公司综合毛利率升至18.36%,达到历史高位。

2014年,国美集团战略升级为“O2M全渠道零售商”,即“线下实体店+线上电商+移动终端”的组合式运营模式。在“O2M全渠道零售商”战略推进下,国美电器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603.6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7.0%,净利润增长43.4%至人民币12.8亿元。2015年上市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综合毛利率继续保持在17.8%的较高水平,而其纯经营净利润为14.15亿元,同比增加19.9%。

2016年12月,国美又提出“6+1”新零售模式,即国美将打造以用户为王、产品为王、平台为王、服务为王、分享为王、体验为王,以及线上线下融合的社交商务生态圈,形成对用户利益最大化的新零售模式。以“6+1”新零售模式为核心的社交商务生态圈,显然是对国美从产品到服务的边际更加扩大化,比之前的战略提出了更广的流量与入口模式。

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岁末,国美又宣布了“国美·家美·生活美”的品牌新主张,向以家为核心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转型,进军十万亿“家?生活”市场。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晓终将会淡出外界的视线,而国美也会随着公司一年一度的既定战略继续推动公司发展的车轮。不过,陈晓和国美的争议,为中国商业上了重要的一课:在当前中国的大环境下,合同和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这也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标志。公司或者个人,都须要具备这方面的意识。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国美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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